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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新论》简评

1999-11-12 来源:光明日报 凌波 我有话说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措施,其中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为理论界和决策层关注的重点。因此,认真研究如何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如何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在这种背景下,一直从事财政金融理论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阎坤博士推出了自己的一部专著《财政改革新论》(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新论》)。

《新论》关注中国财政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结合自己的学识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诸多独到的见解。比如,在分析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时,作者认为现行的分税制遗留了许多旧体制的痕迹,旧体制的某些弊端也相应地被移植延续到新体制中,甚至诱发了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企业所得税仍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的做法,虽然可以明确地划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往往产生亲疏厚薄的心理,难免为了保护地方税源而侵蚀中央税基,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硬化,也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并且会助长盲目投资、经济割据等地方本位主义。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相违背。

《新论》中具有思想火花之处还有很多。如作者详细阐述了自己对遗产税模式选择、遗产税课税范围的界定、优惠政策的选择以及遗产税税率的高低等问题独到的看法,作者认为从长期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应当也必须承担起调节收入分配的任务,提出采取综合所得税模式将是我国个人所得课税制度的必然选择。另外,《新论》还提出了一系列有前瞻性的理论构想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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